年收10億美金的幣安為何拒絕美國監管牌照?
根據統計,全球交易量排名第一的幣安,其美國註冊用戶數量佔其全球用戶的30%,在Coinbase、Gemini等美國本土公司頻頻取得美國政府監管牌照之後,年利潤高達10億美金的幣安為何拒絕美國監管?
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大原因:
圖:美國第一家持有正規牌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
(一)若幣安接受美國監管後,收益將大幅下降
從目前取得監管牌照的Coinbase和Gemini交易所來看,上架的幣種只有比特幣、以太幣等4,5個主流幣種。對於擁有200多個幣種的"大山寨幣平台"幣安來說,接受監管就意味著要放棄99%的幣種。這樣的話,不但保不住交易量(手續費),也拿不到"天價"上幣費,等於搬石頭砸自己的腳。
因為美國和日本的監管機構對交易所上幣都有嚴格審查,而不是平台自己說了算,政策上通不過就不用談了。
(二)美國監理條件苛刻,監理條件下的營運極為困難
在美國,做一個受監管的合法加密貨幣交易所並非一件容易的事。無論是取得監管牌照,或是在監管條件下的營運都極為困難。
美國證券法規定,將從事比特幣交易的平台、支付中介等視為資金傳遞者納入監管範疇。圍繞著「資金傳遞者」這一核心,從市場准入、資金轉移、反洗錢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實施監管。
例如,1)從准入監管看,紐約州金融服務局(NYSDFS)規定,申請者必須滿足監管機構設定的維持持續經營所需的最低資本要求,進行客戶資金的託管,同時做好相應的記錄保存、財務報告和披露工作,配備相應的反洗錢計劃、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、網路安全程序,保持其經營持續性,遵守聯邦和州的法律法規。
監管者對其財務狀況、業務經驗、責任承擔等進行調查,如認為其符合申請條件,則以書面通知其結果,並發布許可。
2)從反洗錢規則(AML)方面來看,美國聯邦法規定,貨幣服務提供者及貨幣轉移服務商需要建立相應的反洗錢機制,遵守反洗錢程序。數位貨幣服務提供者及轉移服務商也不例外。
2015年5月5日,FinCEN對Ripple公司進行了70萬美元的罰款,因為Ripple公司在出售XRP過程中,違反了BSA的規定。雖然Ripple公司對其子公司從事數位貨幣業務按照FinCEN規則進行了相應的註冊登記,但其在銷售XRP幾個月的時間裡沒有配備相應的反洗錢措施(AML),也沒有指定相關審查人員對其經營業務進行獨立審查。從此執法案例可以看出,反洗錢措施必須在其數位貨幣經營業務中體現。
以上的監管條件,不但會大幅增加幣安的營運成本,也會減低幣安營運的效率性,搞不好還要被開罰單,得不償失。(三)非監管地區是一個「更大的市場」
9月26日趙長鵬接受訪問時表示:並不是很關注在美國的監管問題,較小國家在監管方面合作更容易。
因為已經有Coinbase、Gemini等很多其他交易所在關注了。他還稱,世界其他地區是一個“更大的市場”,不同的國家監管程度也不一樣:有的還不清楚如何監管加密貨幣領域,而大多數監管機構仍在努力學習和適應,並且正在調整以製定相關監管規定。幣安正在與許多這樣的國家密切合作,以幫助制定監管規則。他也提到,較小的國家在監管方面更容易合作,而對於美國這樣的大國,因為各種監管機構構成了非常複雜的系統,因而在這方面的合作要困難得多。
總結
雖然接受監管的合法數位貨幣交易所可以被視為“正規軍”,也是將來的發展方向。但對目前的幣安來說要放棄的太多太多,從較小國家在監管上合作或許更適合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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